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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为贯彻国家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,由省经委牵头,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汽车、钢铁、有色金属、装备制造、轻工、石化、纺织、船舶、电子信息9个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。其中,汽车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于3月19日经省政府第31次常委会审议通过,纺织、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于4月8日经省政府第33次常委会审议通过。以上4个规划经修改后将于下周提交省委常委会审议。
同时,装备制造、有色金属、轻工、石化、船舶5个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也在按照国家规划进行进一步完善,并将在省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会议上讨论,修改后将于5月初陆续上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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