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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事项的通知

2016-05-193794人次浏览
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科技局、各有关单位:
  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,搭建创新研发平台,根据工作安排,现将2016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  在本市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、创新型企业或农业龙头企业。
二、申报条件
  1、按照《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(修订)》有关要求,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,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,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的企业。
  2、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,能够保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资金的落实。
  3、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、技术水平高、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,具有一批技术含量高的在研项目,与高校或科研机构有稳定的科研合作基础。
  4、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,中试和实验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,检测、分析等仪器设备齐全。
三、申报时间
  申报单位申报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至6月30日,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属地县(市)区、开发区科技局。
四、申报要求
  1、各组建单位填写《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》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申报所属科技主管部门。
  2、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科技局按照《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(修订)》有关要求,受理申报材料,并将遴选结果于7月15日前报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。材料包括:推荐函和申报材料(包括拟组建单位申报书和拟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),一式一份。

  联系人:乔雷,联系电话:18919635571,
      叶涛,联系电话:18056095055。

  特此通知。
  附件:1、《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》
  附件:2、《拟组建2016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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